关于印发《全市经信系统文明行业创建试点工作方案》的通知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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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全市经信系统文明行业创建试点工作方案》的通知 ? 各区经济和信息化局,高新区、雪野旅游区、经济开发区、农高区经济发展局、委属各单位: 现将《全市经信系统文明行业创建试点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 ? 莱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2日 ?
全市经信系统文明行业创建试点工作方案 按照省经信委印发的《全省经信系统文明行业创建试点工作方案》和市文明办要求,经研究决定,在市、区经信部门(单位)和重点企业中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,结合经信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 一、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、市精神文明工作部署和省经信委要求,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,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,按照“一个定位,三个提升”要求,突出“践行新理念,建设新莱芜”主题,着力加强经信系统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、着力深化行业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、着力推动文明创建与服务经信中心工作相融合,努力实现经信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双丰收,为实现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,加快建设“实力莱芜”、“活力莱芜”、“魅力莱芜”、“生态莱芜”、“幸福莱芜”作出积极贡献。 二、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行业创建,打造具有经信特色的精神文明名牌,市、区(功能区)经信部门干部队伍和重点企业员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普遍提高,思想和纪律作风建设明显加强,政风和行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。进一步树立经信系统改革创新、勇于担当的责任形象,心系企业、服务经济的公仆形象,实事求是、真抓实干的务实形象,团结协作、争创一流的进取形象,勤政廉洁、客观公正的自律形象。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,全市经信部门(单位)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现较大突破,市级文明单位创建率达到50%以上;30%以上经信部门(单位)获得全省经信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先进单位称号,60%以上经信部门(单位)获得全市经信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先进单位称号;在重点工业企业中选树表扬30个全市工匠精神标兵,并择优推荐申报全省工匠精神标兵。 三、创建内容 加强条块协调推动,在完成规定创建任务的同时,围绕新旧动能转换,结合工业转型升级、两化融合、企业管理、节能降耗等经信中心工作和特点,重点开展七项文明行业创建活动。 (一)组织开展弘扬“经信精神”活动。大力弘扬省经信委提出的“改革创新、勤政廉洁、服务经济、争创一流”的系统行业精神,以弘扬经信精神为载体,在全市经信系统开展“争创一流、走在前列”活动,培育爱岗敬业、诚实守信、办事公道、奉献社会的职业精神,推动行业生产、服务和管理的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,内强素质,外树形象,让新时期经信精神激发创新担当、争创一流的积极性,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。 (二)组织开展选树“工匠精神标兵”活动。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》和市委、市政府部署,围绕充分发挥企业家在全市创新发展、转型升级、提质增效中的生力军作用,每年选树一批工匠精神标兵,重点从细分市场单项冠军和“专、精、特、新”龙头企业中富有创新精神和工匠精神、在省内具有一定行业或区域影响力的企业家中选定。通过选树活动,鼓励企业家爱岗敬业、永不满足、持续专注、守正创新。 (三)组织开展争创“企业之家”活动。以争创“企业之家”活动为载体,继续深化“牵手企业,倾心服务”党建工作品牌创建活动,提高干部业务能力、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。深入基层,热情服务,倾听企业心声,及时发现和掌握工业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推动“管用”政策出台,采取积极措施,为行业、企业解决实际困难,争当企业的好“娘家”,打造经信系统“文明服务窗口”,不断提升服务企业、服务经济的能力。 (四)组织开展“绿色环境创建”活动。结合经信委全社会节能综合协调部门职责,践行和培育“节能、绿色、环保”理念,以建设机关优美环境为主线,以提升干部职工满意度为目标,推动开展办公环境的改造、提升,营造舒适整洁、大方节俭的工作环境,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主人翁意识。倡导绿色低碳理念,自觉保护生态环境。 (五)组织开展争创“红旗党支部”活动。将文明创建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紧密结合,在全系统开展“争创红旗党支部”活动,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,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,突出党员干部在创建文明单位中的先锋带头模范作用,树立党建工作先进典型,引导鼓励学习先进经验,推动行业党建和文明水平再上新台阶。 (六)组织开展“优秀网评员评选”活动。按照省经信委统一部署,建立系统行业网评员队伍,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,加强管理培训,不断创新内容形式、方式方法和途径载体,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红色文化、道德模范和行业先进典型的网上宣传教育,做好“微传播”文章,弘扬社会正气,传播社会正能量,在系统行业内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舆论环境。 (七)开展“企村结对扶贫”文明创建活动。结合“第一书记”帮扶工作,开展城乡文明共建活动。发挥行业职能优势,推动企业与帮扶村结对,加快扶贫开发,实现企业与贫困村互利共赢,共同发展。协调资源向帮扶村倾斜,带动农村精神文明协调发展,形成精神文明行业和乡村文明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。 四、保障措施 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市经信委成立以吕春明同志为组长、任爱军同志、杨奉尧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由人事政工科承担办公室职责,统一协调系统内文明行业创建工作。各区、功能区经信部门根据各自工作实际,加强组织领导,建立健全组织机构,明确具体负责的科室和人员,形成市区联动,上下一体,相互衔接,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。 (二)建立文明行业创建平台。依托全省经信系统行业精神文明管理平台,建立市级文明行业创建平台,加强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交流,宣传推广先进创建工作经验,及时发掘先进典型,择优向省经信委和市文明办推荐,培育系统行业内标杆单位和个人,带动面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向前推进。 (三)完善创建激励机制。参照省经信委建立的经信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测评考核体系,结合我市实际,细化建立我市经信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测评考核体系。引导全系统积极争当行业创建典型,扩大文明创建面。对文明行业创建进行分层考核,省经信委会同省文明办对市级经信部门测评,市经信委联合市文明办对各区、功能区经信部门进行测评。对达到省级文明单位考核标准要求的,按程序申请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,对达不到省级文明称号要求但经考核工作突出、创建水平较高的单位授予全省经信系统文明行业先进单位称号;对达到市级文明单位考核标准要求的,按程序申请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,对达不到市级文明称号要求但经考核工作突出、创建水平较高的单位授予全市经信系统文明行业先进单位称号。 (四)营造良好舆论氛围。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,做好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。通过文明创建工作简报、政务外网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微博等传统和新媒体手段,及时通报先进做法和典型。定期开展系统行业创建经验学习交流,及时对重要活动和工作进行安排部署。广泛宣传发动,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到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中来,为创建工作营造浓厚氛围。 ????(五)注重整体推进。全市经信部门(单位)要加强调研,注重中心工作与文明创建协调推进,相互融合、相互促进。加强与同级党委宣传部、文明办相关部门的联系,最大限度争取对创建工作的支持。合理安排创建活动经费,按照少花钱、办实事、办好事的节约原则开展工作。窗口服务单位要主动、及时地做好政务公开,畅通投诉渠道,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;采取“请进来走出去”、“明察暗访”和“自查抽查督查”等多种形式,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,确保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。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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